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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马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7 16:41:1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马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2019123日至201912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环保局二楼技术管理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马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连州市星子镇境内

环评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治理河道总长4.4km,其中马水干流约3.5km,支流马岭冲约0.90km。清淤疏浚河道长4.4km;新建护岸总长4.37km;改造灌溉陂1座,新建固基景观陂4座;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或重建跨河农用桥2座、重建水埠头(洗衣台)4座、界桩110个。项目总投资915.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1)声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重施工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设置施工护栏等方式削减项目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强度后,本项目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安排行车路线、注重维护保养施工设备、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废气的排放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均回用作道路和施工场地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远离河道的一侧的施工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工程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本项目属于短期性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将逐步减少,施工期内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将逐渐恢复在项目施工区域积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对弃渣场进行表土覆盖及覆绿,做好施工结束的项目所在区域的绿化工作等后,本项目因施工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及可恢复的。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工程和河流整治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内不产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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